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间:保10年、20年、终身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恶性肿瘤——重度: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将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合同终止。
(1) 累计已交保险费;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现金价值; (3)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将根据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原位癌,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原位癌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原位癌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重度,除按约定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外,还将根据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将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累计已交保险费;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现金价值
君先生为自己50周岁的妻子龙女士投保君龙孝心保2.0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互联网)产品,
基本保险金额200,000元,保障期间为20年,交费期为10年,年交保险费4,556元。
本例中君先生为投保人,龙女士为被保险人、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原位癌保险金、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的受益人,君先生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保险人。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的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君龙人寿于2008年12月17日在厦门正式开业,由《财富》世界500强企业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拥有70余年寿险管理经验的台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强强联手合资设立。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厦门市属国有独资企业,而背靠厦门建发集团的君龙人寿,其背景实力也是比较强劲的,实力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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