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交费 长期领取
退休养老 鼎力支持
生日送福,满期祝寿
电话投保,轻松便捷
太平福寿金生年金保险是可靠的,太平福寿金生年金保险可以为您的家庭提供持续安全的现金流,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更为老年阶段提供多重养老补充,助您收获“稳稳的幸福”!
1、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每年保单周年日领取10%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
2、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每年生日领取10%基本保额的生日关爱金;
3、6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每年领取40%基本保额的养老生存金;
4、66周岁至70周岁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每年领取已交保险费10%的退休祝贺金;
5、如果被保险人在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领取已交保险费50%的祝寿金。
承保年龄:28天至55周岁
保障时间:保至88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一般生存金:
自合同的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般生存金。
生日关爱金:
自合同的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生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日关爱金。
养老生存金:
自被保险人6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养老生存金。
退休祝贺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66周岁至70周岁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已交保险费的10%给付退休祝贺金。
祝寿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已交保险费的50%给付祝寿金,同时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 已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王先生,30周岁,他选择投保“太平福寿金生年金保险”,2万基本保额,10年交,每月需交保费2102.4元。
保障期内,王先生享有的保障利益如下:
一般生存金: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每年固定领取2000元。
至88周岁满期时,累计领取10.6万元。
生日关爱金:
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每年生日时领取2000元。
至88周岁满期时,累计领取10.6万元。
养老生存金:
66周岁至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每年领取8000元。
至88周岁满期时,累计领取17.6万元。
退休祝贺金:
66周岁至70岁,每年领取25228.8元。
至70周岁时,累计领取约12.6万元。
祝寿金:
88周岁,将领取约12.6万元。
综上合计:约64万元
身故保险金:
如在保险期间内王先生身故,给付已交保险费及身故时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假设66周岁时身故,“福寿金生”的身故金约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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