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30天至64周岁
保障时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6年交、10年交
【保障内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未满18周岁的,按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1)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已满18周岁,缴费期内,按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①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已满18周岁,缴费期满,按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
①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③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
40周岁杨先生,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臻盈倍致终身寿险(分红型),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381620元。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当岁杨先生6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为618830元
当岁杨先生7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为791240元
当岁杨先生8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为1012810元
当岁杨先生9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为1296340元
注:
(1)该利益演示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保险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保险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
(2)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保单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3)累积红利是当年度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利率 2.5%)复利计算,该累积利率是不确定的,具体数值以保险公司每年实际累积利率为准。
(4)上表中“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现金价值(退保金)”、“当年度红利(保证利益、红利利益)”、“累积红利(保证利益、红利利益)”为保单年度末数值。
阳光人寿臻盈倍致终身寿险(分红型)三大特点:
1、终身保障 幸福相随
一张保单,一生呵护,为您提供终身保障
2、红利领取 共享成果
可享有保单分红,共享阳光经营成果(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保单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3、定向传承 守家护业
指定身故受益人,实现资产有效传承,守家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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