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险最新推出的平安团意人力资源方案1-5类,承保年龄16-65周岁,保额最高100万,从承包范围涉及劳务、人资、抬头公司,1-4类职业可以直接出但,涉及5类职业需单独人工审核后出单。
承保年龄:16-65周岁
承保职业:1-5类
投保材料:投保单(盖章)、人名清单(盖章)、营业执照。
拒保职业:鹰架工、船舶人员、隧道人员、空中作业者、高速人员、井工、矿工、出海人员
拒保公司:钢结构抬头公司(保费超2万情况下,特殊情况价格可以沟通)
特别约定:
1、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以被保险人清单为准。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保险公司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属于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本保单附加《平安产险附加定残标准、伤残赔付等级和给付比例约定保 险》,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伤残,经投保人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保险人仅承担主险条款。
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中意外伤害残疾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
保险合同中其他条款与本特别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
3、本保单项下附加《平安附加指定特种作业除外》,除高处作业不需提供高处作业证外,其他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定义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4、本保单项下,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因未系绑安全带导致的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
5、兹经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24小时报案电话95511),被保险人应配合保险人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查勘、资料信息提供、约见受害人本身或家属等相关理赔工作。
若被保险人出险后超过48小时且在7个自然日内报案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等均扣除免赔10%后进行赔付;若被保险人出险后超过7个自然日报案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等均扣除免赔30%后进行赔付。
如因延迟报案影响保险人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对于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本特别约定与主险条款内容 相悖之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6、未尽事宜详见条款。
7、无其他特别约定。
注:如果涉及建筑行业5类加此特约(第3条变更为):3.本保单被保险人因从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时,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出险理赔时须提供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本保单项下附加《平安附加指定特种作业除外》,除高处作业不需提供高处作业证外,其他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定义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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