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勘验定损: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3、办理理赔手续:
投保人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需要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还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有关的证件。保险公司应该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对车辆进行定损。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有:
(1)保险单凭证。
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享有索要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可是自己却不去主张,那么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硬塞赔偿金给你。所以,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修车:
投保人在车辆定损后可以进行车辆维修,保险公司需要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然后到修车店进行车辆的维修。
5、进行理赔:
修理店与保险公司直接合作关系,直接由修理厂跟保险公司结算,车主就不用管了。如果是没有合作的关系,直接到柜台申请理赔,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公司在十日内给付保险金。
6、协助追偿。
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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