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是我国西南边界省份,有“彩云之南”的美誉,以丰富的热带、亚热带风景和少数民族文化而闻名世界。
在云南生活着4693万各族人民,他们的医疗保障都归云南医疗保障局管理,那么云南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呢?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厅级。
2018年11月26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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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云南省、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海南、广州130家医院实现了远程医疗保险网络的实时结算。参保人手中的医保卡已在这6个省市正式开通“漫游”功能,据了解,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只需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支付部分,医保支付的费用可直接刷卡完成,由医院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同样,以上6个省区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在我省8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
云南省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照顾人员补助等各险种补助支付的部分,异地即时结算也将一次性结算完毕。这次异地住院联网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分别为:重庆10家医院,贵州省8家医院,广州市65家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11家医院,海南省36家医院,云南省8家医院,四川省的定点医院待系统测试完成后公布。
云南省跨省持卡即时结算开通后,省、市医保部门还专门对几类参保人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持卡人怎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怎样持卡(证)就医住院、怎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情况做出特别提醒。下一步,云南省还将继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联网范围,逐步实现与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发达省市异地就医互联互通,并在内,和以上6个省市的互联互通将逐步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
随着云南省跨区域、跨省市区就业,人口流动频繁,诸多参保人员长期居住外地,传统的异地就医手工报账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参保人的现实需求,迫切需要实现跨省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云南省于2008年开始着手探索研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经过7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实现与6地跨省异地就医互联互通。
云南医保报销比例也是按地区不同,所能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同时医疗住院产生的费用也有不可以报销的部分。
1、住院按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按比例补偿。起付线为镇级100元,地级市300元,昆明市级600元,省级800元。补偿比例为镇级70%,地级市级50%,昆明市及省级30%,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15000元。持市民政局颁发的《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低保金领取证》和《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参合人员,报销时可免除住院起付线。
2、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偿,同时实施限价收费政策(指产妇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药品费等),镇级正常单胎住院分娩收费控制在400元以内,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地级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控制在600元以内,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危急或在外地居住、务工的参合孕产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单胎住院分娩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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