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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当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不含当日),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按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的1%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按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给付,年年享福
自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保险期间届满,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按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的1%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添利,财富增值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将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助您实现财富的积累。
保单贷款,轻松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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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女士今年40岁,她希望自己手中的资金在实现保值、增值的同时,也能够获得一份保险保障,因此她选择了恒安标准恒盈鸿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交费10万元,交费期3年,保险期间15 年。
在保险期间内,温女士可以享受如下保险利益: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靠谱!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成立,总部设在天津。股东双方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英国安本集团。截至2022年底,公司注册资本已逾40.46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各出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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