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住房公积金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我们个人缴费的部分,同时单位还会给我们缴纳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计缴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计缴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缴存工资基数原则按不超过2013年度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控制,单方最高月缴存额为1866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限额为155元。
各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
(1)上限为1744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存基数。
(2)缴存基数下线为138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存基数。
(3)职工月平均工资在1380-17448元之间的,按实计算。
各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1月起职工缴存基数仍低于现行下限标准的单位,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至现行下限标准。
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