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城市低保”是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的简称。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的仅仅是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帮助,其目的是使每一个居民不至于在生活困难时处于无助的困境,因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该是相当于或略高于最低生活需求标准。尤其是我国尚属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因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应依据温饱线来制定,贫困地区不能低于生存线。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在确保能维持最低生活需求的前提下,还应当依据社会发展状况、市场物价水平、一般居民的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20元,低保的金额是不一定的,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有所不同,由于当地政府的政策会有所不同,城镇户口也是在400元左右一个月,而在农村户口是280元一个月,所以还要咨询当地政府。
目前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3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211元/人/年,不同等级低保也有所不同,一类:208元人月,二类:152元人月,三类:90元人月,四类:50元人月,区分的等级也在于给予补助的数额不同,补助对象不同和补助的程度不同,不同的等级是根据最低低保的标准来评判。
困难可以申请低保,也可以不申请低保,但是申请低保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那一定没有,所以如果觉得自己在生活上有所苦难,不妨可以尝试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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