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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年龄:28天-60周岁
保障时间:保至10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年/5年/10年
特别生存金:
自第5个保险单起,至第8个保险单止,若被保险人生存,分别按合同的总保险费与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的乘积给付特别生存金。
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如下所示:
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10%;第6个保险单周年日12%;
第7个保险单周年日12%;第8个保险单周年日14%。
生存保险金:
自第9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日(含)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及保险期间届满日零时生存,将于该保险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
2.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合同现金价值。
英大福鑫耀世年金保险的优势在于保险单利益相对比较不错,如保单借款,保单借款换句话说就是投保人在经过保险公司核准后,可以提出贷款申请,这笔钱即保单现金价值;每次借款的最高金额必须小于现金价值余额的80%,且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张先生一直很注重为了孩子的将来做长久的规划,在孩子出生之时,决定给孩子留下一份宝贵的财富。他选择给0周岁的儿子投保英大福鑫耀世年金保险,交费期10年,年交保险费10万元,保至100周岁,所获得的部分利益演示如下:
1、特别生存金高额给付,8周岁时,累计生存利益已达480.000元,将近合同总保险费的一半;
2、18周岁刚刚步入大学,累计生存利益已达655.000元,助力大学教育;
3、21周岁时面临考研或工作,累计生存利益已达707.500元,作为深造或工作启动资金:
4、30周岁时面临成家,累计生存利益已达865.000元,为新的人生阶段准备一笔资金
5、38周岁时累计生存利益超过合同总保险费:
6、60周岁时累计生存利益已达1.390.000元,妥善安排退休计划,品质养老:
7、80周岁时累计生存利益已达1.740.000元,为后代留下丰厚家财。
注:上述累计生存利益指累计特别生存金和累计生存保险金。
以上均为案例演示,实际收益以产品条款为准。
1、高额给付;耀世启幕
前四笔特别生存金高额给付,4年累计给付金额可达合同总保险费的48%,财富人生,从此启航。
2、固定给付;稳享未来
自第9年起,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期颐之年。年年不断的现金流,带给您稳稳的财富补充,从容面对人生。
3、搭配万能;可享保底
特别生存金、生存保险金可选择进入万能账户,享受保底利率,自如应对子女教育、品质养老及财富传承,实现美好生活愿景。
4、随心组合;多面灵活
英大福鑫耀世年金保险可与万能账户或多个保险产品搭配。可按自身需求灵活配置,与万能账户组合可享保底利率,与医疗及健康保险组合可实现健康保障,与意外险组合可应对突发状况,全面灵活的搭配,为您提供多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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