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办理过居住地登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初审通过的,按预约日期到区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工作人员在《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起止日期,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到达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一、上海市失业金领取条件:
1、 该参保人员在失业前需要和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持续一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的缴纳;
2、 该参保人员需要是因为非个人意愿导致的就业中断,比如说该参保人员的原公司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定为该参保人员进行报酬的发放或者是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或者是原公司出于各种原因将该参保人员除名或者开除,又或者是该参保人员和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等等非个人意愿的原因所导致的失业都是可以申领失业金的。
3、 需要到所在地区的劳保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手续的办理,同时该参保人需要拥有就业意愿,要进行求职登记。
满足以上的条件,就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或者是最后参保地领取上海失业金。
二、上海市领取标准
1、 第一个月到第十二个月进行上海失业金领取的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为2055元每个月;
2、 第十三个月到第二十四个月进行上海失业金领取的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为1644元每个月;
3、 申请延长领取上海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为1420元每个月。
三、上海失业金的发放月份标准?
上海市失业金的发放月份主要取决于该失业人士的失业保险累计缴纳的年限进行确定的,如果该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满一年但是还达不到两年,那么可以领取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缴纳年限每增加一年,发放月份就会增加两个月,但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由失业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的一项社会保障,由参保人和所在单位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共同缴纳,失业金的发放能够保障参保人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符合相应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进行申领,不过需要注意要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失效的六十天内及时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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