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畅享太平意外保险计划是由《太平畅享太平两全保险》和《太平附加畅享太平意外伤害保险》组成,是一款长期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它涵盖对因各种意外而导致的身故保障、意外伤残保障、意外医疗及住院津贴保障。期满所交纳的保费可全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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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
保险年期:交10年保20年、交10年保至70周岁,交15年保25年、交15年保至70周岁
投保金额:1万元的整数倍
最低保额:5万元
最高保额:
• 出生满28天至9岁最高20万保额;
• 10周岁至17岁周岁的成年学生最高投保金额为50万;
• 18周岁至50周岁最高投保金额为100万;
• 51周岁至55周岁最高投保金额为50万;
• 家庭主妇、退休人员、特殊行业(医院、保险从业人员)最高投保金额为30万。
1.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我们按已交保险费1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障计划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
2.满期生存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按已交保费的110%给付,本保障计划终止。
3.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我们将按照伤残比例赔付,最高可累积赔付至保额。
4.意外身故保险金(若同时满足以下多项,仅给付最高一项)
1)一般意外身故:1倍保额
2)公交意外身故:18岁前1倍保额,18岁后3倍保额
3)私家车意外身故:18岁前1倍保额,18岁后3倍保额
5.意外住院津贴:按该项保额*实际住院天数给付。
6.意外医疗:按实际医药费用(限社保内)赔付,每年以保额为限,保险期间以5倍保额为限。
注:
1.主险及附加险的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可同时给付,但满期保险金不可同时兼得。
2.附加险意外身故保险金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3.若意外伤残累计赔付达到保额,附加险终止,主险继续有效。
医疗可报销:医保范围内的发生的意外医疗自付费用可100%报销;
住院享津贴:发生意外住院,每日享有津贴;
伤残覆盖广:10级281项伤残,轻重均赔;
意外保障高:1倍一般意外,最高3倍公交意外、3倍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障;
满期超额领:生存至期满,领取110%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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