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摄图网)
自2023年起,城乡居民社保费集中缴费期将调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说,自今年9月1日起,您就可以缴纳明年的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了。
1、参保范围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公安部门签发《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2.城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居民;
3.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集中缴费时间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
(一)集中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集中缴费期。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
1.集中缴费期内缴费。集中缴费期内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除外)。
3.新参保及断保后重新参保。2022年新参保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后本年度重新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除外)。
(一)居民养老保险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次统一设定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档次。其中,3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3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二)居民医疗保险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一档每人每年450元、二档每人每年650元,未成年居民以及高校学生每人每年300元。
威海市市民需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况才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1.威海市企业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6月30日(含)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具有威海市户籍,曾在威海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具有威海市户籍,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