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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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您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乘以一定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对应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温女士为丈夫吴先生(40岁)投保“泰康鑫稳盈两全保险”,温女士为投保人及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吴先生为被保险人,儿子小吴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纳
一次性保险费:10000元
保险期间:10年
基本保险金额:13910元
生存保险金:
吴先生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温女士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13910元;
身故保险金:
吴先生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小吴可领取下列二者中的较大值:
1)合同的保险费×一定比例;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泰康人寿)是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康保险集团)的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前身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北京。泰康人寿注册资本30亿元,公司总资产超1.1万亿元,净资产超770亿元,规模保费超2000亿元。2021年,泰康人寿新单价值同比两位数增长,成为大型寿险企业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公司,提前实现公司新三年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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