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摄图网)
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险种越来越丰富,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又可细分为基础险和附加险,有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全车盗抢险等等,投保得当可有效转移风险,保障车身和自身的安全。
汽车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补偿,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对保险人来说,理赔功能的切实发挥足以体现保险制度存在的价值。
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在24小时内通知交警,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平安网上车险保证24小时车险报案受理,在车主报案后,查勘员将迅速前往现场查勘定损。
2、查勘: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需要保护好现场。特别要妥善保存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单证,自己也可以尽可能多拍一些现场的照片。
3、定损和核价:这是理赔的关键环节。如果车辆受损严重需要拆检才可以定损或是多方事故的,受损车辆就必须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去定损中心定损。定损完毕,就可以将车辆开往修理厂修理了。
4、单证:车主应该在事故结案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必要的单证。其中包括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事故证明等等。
朱小姐年前就遭遇了一次意外事故。当时朱小姐正在正常行驶,一辆转弯的车辆撞在了朱小姐的车上。虽然双方车上人员都没有受伤,但是朱小姐的车门已经被撞的变形。后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但对方坚称自己没责任而拒绝赔付。由于肇事司机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也不接受调解,朱小姐的车一直无法定损和修理。朱小姐想请求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可是因为这次事故认定车险理赔对方全责,按照保险条例不能给予赔偿。
这个尴尬的问题不只是朱小姐,还有好多的车主都曾遇到过。所幸,保监会新出台的理赔规定叫停“无责不赔”条款,并论证“代位求偿”以求破解上述理赔难题,业内人士称之为“无责代赔”。如果此法顺利实施就可以很大程度上防止车险理赔对方全责却要求自己承担后果的尴尬局面。
“代位求偿权”是一种转移的请求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果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尚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将对该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行使。也就是说,车险理赔对方全责时,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无责一方可将追偿权转给己方保险公司,由己方保险公司垫付赔偿款、并向肇事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