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1、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4、如果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申请补齐,如果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可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果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当事人。
(图片源于摄图网)
1.主要机构
甘肃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设置6个职能部门:办公室、监察稽核部、会计核算部、资金归集部、计划信贷部、信息技术部;3个业务受理大厅:城关、安宁业务办理大厅、西固业务受理大厅。
2.工作职责
甘肃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统一归集和管理;负责对省域内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报告制度建设;负责住房公积金稽核制度建设;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体系建设;承办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有关于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容了,若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可以关注我们沃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