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经办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核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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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和报告;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
(五)负责管理、存储、划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工作。
(六)承担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及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核查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市和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业务培训、工作考核以及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工作。
(八)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市社保局医保咨询电话:
汕头市医保中心:0754-88760316
金平分中心:0754-88760319
龙湖分中心:0754-887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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