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通市政府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多年来,中心为提高南通职工的购房能力,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金融支撑作用,构建和谐南通,早日实现住房小康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至2007年底,南通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六年荣获了江苏省、南通市“文明单位”称号,还获得了“省青年文明号”、“市青年文明号”、“江苏省一级(一星)档案工作达标单位”、“全市档案工作优秀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