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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保险费、转入保险费、追加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后,个人账户价值降为零,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其中,保险金额等于以下两者较大者:
1.个人账户价值;
2.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表的给付比例后的金额。
给付比例:0-17 周岁:100%;18-40 周岁:160%;41-60 周岁:140%;61 周岁以上:120%。
华泰人寿推出华泰金鼎保险产品计划,这款产品由华泰金鼎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金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构成,从出生满28天到70周岁均可投保,能为各年龄段人群实现财富保障,传承财富延续关爱。
30岁的林先生希望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稳健的收益。经推荐,他为自己投保了“金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首年生效后追加保险费10万元,林先生可获得如下保险利益:
注:
1.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假设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2.上表演示的低、中、高档假设结算年利率分别为:2.5%(最低保证年利率)、4.5%、6.0%;
3.上表演示的一次性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假设发生在保单年度初,转入保险费发生在保单年度末,且保单没有发生部分领取或退保,若实际发生时间和金额与假设不完全一致,各项保单利益将有所调整。
华泰金鼎保险产品计划具有四大特点:
1、与时俱进,稳健经营
公司每保单年度以现金红利的方式进行红利分配,与客户共享公司稳健经营成果。
2、中期规划,确定给付
从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至满期日前一个保单周年日(含),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将按华泰金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金。在满期时,若被保险人生存,将按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给付满期保险金。避开投资环境波动影响,尽享时间价值。
3、长期增利,持续累计
华泰金鼎的当年度红利、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可选择进入金尊宝,最低保证年利率2.5%,长期稳健增值。
4、保障护航,周全呵护
华泰金鼎能以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进行赔付,真正做到传承财富延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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