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福满万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款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在账户积累期,您按保险单约定交纳保险费,两个投资组合价值按照每年公布的结算利率进行累积,结算利率对应的年利率不低于保证利率;在领取期,您可申请定期或终身领取养老年金,保障养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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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年龄:满18周岁以上
保障时间:终身或长期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领取方式:
(1)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
(2)保证20年终身领取
(3) 固定期限(10、15、20或25年)领取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到达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保险公司注销个人账户,并按确定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按期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给付合同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二者之较大者,注销个人账户,合同终止。
现金价值:
(1)合同第1个保单年度至第5个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为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2)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至第10个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为以下两者之和:①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②账户累计收益的75%。
(3)合同第11个保单年度及以后的现金价值为以下两者之和:①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②账户累计收益的90%。
温女士,40周岁时为自己投保了《大家福满万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指定养老年金受益人为温女士本人,
趸交保险费100000元。初始费用1%。温女士投保时,指定养老年金领取年龄为65周岁,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保单生效日在65周岁的对应日,并以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的领取方式按年领取养老年金。
保险利益:
1.养老年金
温女士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时,保险公司将根据温女士选择的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年领的方式,及投保时确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转换表,将温女士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养老年金。
同时注销温女士的个人账户,并按约定的领取方式按年给付养老年金。
如温女士身故时,保险公司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保险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其金额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扣除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若温女士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保险公司给付温女士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与个人账户价值二者之较大者,注销个人账户,合同终止。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温女士可以申请变更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或领取方式。温女士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不同领取方式下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如下所示:
假设温女士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时,选择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的领取方式,领取频率为年领,则转换标准为每年564.13元/每万元个人账户价值。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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