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购买德阳补充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按自愿原则参加城乡补充医疗保险。德阳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成人60元/人.年,未成年人25元/人.年,政府给予参保人适当补助。
二、德阳医疗补充保险的报销范围?
1、报销范围:
纳入补充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参保患者住院治疗(含门诊治疗甲类、丁类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和超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负担的费用,纳入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2、不能报销的:
① 乙类药品、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和卫生材料费用中的个人先行负担部分;
②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范围的费用,以及超过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以上的药品、检查、治疗和卫生材料、服务设施费用;
③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金额;
④《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及《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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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阳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前,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报销;计算公式: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发生费用-自费费用-乙类先行自付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5%。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按50%比例报销;计算公式: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发生费用-自费费用-乙类先行自付费用)×50%。
乙类先行自付费用包括按规定由个人先行负担的乙类药品、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和卫生材料的费用。
单次住院费用涉及以上两种情形的,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分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