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5/1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
2、若被保险人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18周岁(含)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对应的给付比例。
3、若被保险人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18周岁(含)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三者中的最大者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对应的给付比例;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减保:即基本保险金额的减少,在合同生效或最后次复效之日起满5年后,可办理减保。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最多申请--次,每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以投保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限。
第二投保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支持投保人指定、变更、撤销第二投保人。
李先生40周岁,投保了长城臻致爱永随终身寿险,选择年交10万,交5年,合计保费50万元。
李先生收益情况如下:
当李先生47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56万,实现回本!
当李先生60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88.8万。
当李先生70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125万。
当李先生80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176万。
当李先生90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249万。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
1、保单增值稳健安全
现金价值稳健增长,保单记载,清晰明确;
2、资金流动灵活安心
支持减保、保单借款,有效确保资金流动性;
3、定向传承多重保障
支持为8周岁(含)以上未成年人隔代投保、支持指定、变更、撤销第二投保人,资产传承安全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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