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3/5/10年交
养老保险金:
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生存,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按以下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1)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月领金额为合同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对应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8.5%;
(2)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年领金额为合同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对应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00%。
其中,自合同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保险金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其金额为:在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的,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含当日)身故的,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利安福星养老年金保险”是利安人寿承保的一款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极具特色:
1、产品投保年龄宽泛,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均可投保;
2、缴费方式多样,产品可选3年/5年/10年缴费方式,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3、保障期限终身,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生存,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4、保证领取功能安心,自合同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保险金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最大程度保证客户权益;
5、有效保险金额持续增长,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的下一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较上一年度均按照6%比例增长,直至终身。
刘女士,40岁,考虑到个人养老问题,她为自己投保了《利安福星养老年金保险》,选择3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00元,基本保额7800元,并选择于55周岁开始按年领取养老金,其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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