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保险主要有哪些?
1、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2、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3、第三者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4、车上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5、无过失责任险,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二、交通事故车主和被保险人不一致怎么办?
1、车主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赔款应归被保险人,前提被保险车辆和被保险人要有一定的利益关系。
2、汽车被保险人和车主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但被保险车辆和被保险人要有一定的利益关系,被保险人是车辆保险的受益人,出险后赔款是要打在被保险人账户的。举个例子,有人贷款买车,车主是个人,但在还清贷款前第一受益人一般是房贷的银行。
3、被保险人是车辆出险的权益人,车主并不一定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是车辆的车主,也可以是车辆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如果你是使用人,买保险时你可以约定被保险人是你。也可以约定车主是被保险人,但是特约约定第一受益人是你。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12条第6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三、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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