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保险,企业是投保人,员工是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
办理了团体意外险后,如果要出险,需要按照以下的流程办理,才能保证更快的理赔成功拿到理赔款项。
团体意外保险赔偿流程:
1、出险后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或者去网点进行报案;
2、根据事故情况提交理赔材料,比如意外伤残(事故证明、伤残鉴定)、意外住院(住院收据、缴费明细)、意外神父(受益人身份证明、事故证明、死亡证明)等;
3、提交材料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等待保险公司核实;
4、审核完毕后,当地机构为客户办理理赔手续,拿到理赔款项。
团体意外保险赔偿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每个公司有不同的流程要求,具体以保险公司要求为准。
团体意外险理赔时效期为二年。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后,应先在要求的限期尽早通告保险公司。报案限期依据那时候本地的交通条件和通信水准而定。有24小时、三天、七天等要求;报案者能够是被保险人个人,还可以是受益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家属、被保险人所属单位及其别的工作人员。报案能够选用口头上、通电话、信件等多种多样方法。
此外,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务必在保险合同中要求的理赔限期内向型保险人要求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后,有时候能够马上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到意外事件中死亡;大部分状况下,被保险人历经一段时间医治后才可以明确残疾水平或明确开支医疗费金额。保险提示,理赔時间要留意保险合同的要求。意外伤害保险条文中,都要求了保险人担负保险责任的限期,只需在这里期内(一般是3个月至1年),就不容易丧失规定赔付的支配权。
还特别注意的是,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务必递交保险单、死亡证实或残疾证实、治疗费付款申请单及缺失工作工作能力证实等报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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