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险期间:10年、15年
交费方式:3年、5年
1、特别生存保险金
①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趸交,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趸交保险费的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②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③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自合同第5-9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8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
①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趸交,则自合同第6-9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趸交保险费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②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自合同第6-9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③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自合同第10-14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3、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期满时合同基本保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所交保险费减去已产生的特别生存保险金及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王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平安盈添鑫年金保险(简称盈添鑫),选择的交费期间为3年,保险期间为10年,年交保险费5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0.23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妻子李女士。
王先生一家可获得保障如下:
①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到达第5个保单周年日王先生仍生存,王先生可领取5万元×60%=3万元;
②生存保险金
若第6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含第9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王先生仍生存,王先生可领取5万元×20%=1万元;
③满期生存保险金
保险期满王先生仍生存,王先生可领取10.23万元;
④身故保险金
假设王先生不幸身故,李女士可领取以下两者的较大值:
·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减去已产生的特别生存保险金及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如需了解2022年的年金险产品请点击:2022年最好的年金险推荐
如需了解2022年的养老年金险产品请点击:2022年最好的养老年金险推荐
如果您对平安盈添鑫年金险感兴趣,可以在下方直接点击“免费咨询”,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