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人寿好孕妈妈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0-45周岁
保障期限:1年
等待期:30天
缴费年限:一次性缴清
投保要求: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20-45周岁未怀孕或已怀孕但孕周未满24周的女性。
爱心人寿好孕妈妈保什么
1.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额给付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第一被保险人同时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的,我们仅按其中一种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给付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
2.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日(含)内,由于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原因身故的(不包括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的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
3.孕产妇流产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因保胎失败而流产或引产,或第一被保险人根据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建议,出于第一被保险人或胎儿的健康原因而进行流产或引产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孕产妇流产保险金。第一被保险人主动流产或引产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孕产妇流产保险金的责任。
4.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同时出现下列两种情形的,我们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
(1)第一被保险人妊娠满28周但未满37周(不含)时分娩;
(2)第二被保险人出生后30日(含)内曾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接受治疗。
第二被保险人出生后30日(含)内在我们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或手术治疗的,对其在该30日内发生的床位费和医疗费,我们在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给付限额内,按约定给付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
爱心人寿好孕妈妈优点
❖ 针对重症早产儿,提供高保额保障,最高10万住院医疗费,包含自费药
❖ 一张保单,保障两个人,24周孕期前的女性可投,同时对孕妈和新生儿提供保障
❖ 跨界整合资源,提供母婴健康咨询服务,是保险+服务的重要载体
❖ 产品形态,提供新生儿早产医疗保障,药品不限医保目录
❖ 爱心人寿好运妈妈特定疾病产品的核心在于客户经营,不仅是提供保障,而且还提供体贴的健康服务
爱心人寿好孕妈妈理赔
1.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 — 最高10万元有社保赔付比例100%,无社保赔付比例70%,免赔额1万元,给付限额10万元
2.孕产妇妊娠疾病保险金(3种)给付5万元,三种孕产妊娠疾病: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子痫症
3.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 — 给付5万元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妊娠原因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4.孕产妇流产保险金保胎失败流产或引产,按已交保费给付孕产妇流产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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