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亳州城镇职工社保
2021年度亳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
2021年安徽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上限为17925.42元,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国家规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安徽省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以此核定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17925.42元。
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安徽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未作调整。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2021年,按照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相关要求,安徽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或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限高保底,由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亳州五险一金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上为20%;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2%。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的缴费费率为1.0%,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仍为0.4%。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1%或0.4%费率,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费率0.5%,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上限为20%,单位按照1∶1比例缴付。
2021-2022年度亳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2年度亳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
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
(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1年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政府配套补助标准每人580元,合计每人筹集900元。
参保对象
1.户籍为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无固定职业长期居住在亳州的外来人员(包括非本地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
2.亳州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应随家长一起参保。
享受个人缴费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政府实行分类分标准资助参保。⑴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供养人员(五保户)、孤儿、救助站救助人员,政府全额资助320元;⑵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政府定额资助240元;⑶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员和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政府定额资助160元,个人缴费160元;⑷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政府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40元;⑸对残联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员,政府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40元;⑹对艾滋病防治部门认定的艾滋病感染者,政府全额资助320元;⑺对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政府全额资助320元;⑻对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奖扶特扶人员政府全额资助320元;⑼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政府全额资助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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