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佑终身重疾险,12月1日温情上市!您的健康,阳光佑!
究竟阳光人寿阳光佑终身重疾险怎么样?一起来看看。
产品特色
1.双重保障“佑”终生
阳光佑的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责任包括重大疾病们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2]。
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可以直接用于疾病治疗。
保障120种重大疾病,满足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给付100%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则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其他家庭成员现有的生活质量。
若身故时<18周岁,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身故时18周岁,给付100%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2.重疾保障“佑”健康
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较高,如恶性肿瘤平均治疗费用达22-80万元(数据来源于中国精算师协会《国民防范重大疾病健康教育读本》)。阳光佑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起售基本保险金额为50万元,可为重大疾病治疗提供有力支持,护佑您的健康。
40周岁的小明事业有成,选择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阳光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交费年期为20年,年交保费为2.53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
若小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3后发生保险事故,可获得如下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
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4确诊首次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0万元,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0万元,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注:
[1]阳光佑保障的重大疾病的范围及定义请您详细查阅保险合同条款。
[2]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3]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4]我们认可的医院和专科医生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的释义,详细内容请查阅保险合同条款。
阳光人寿阳光佑终身重疾险整体表现还是可以的,但也有不足之处,具体还是要看大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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