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6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2年到30年共29种分期交纳
保险期间:30年、保至60/70/80周岁
1、健康有加-温暖回馈惠健康
中国人保寿险感恩客户温暖回馈,特别推出人保寿险温暖嘉倍重大疾病保险,为您打造5项基本保险责任和3项可选保险责任,以更灵活的产品设计守护您和家人的健康!
2、保障有加-6组重疾全守护
本产品提供六组共计120种重大疾病保障,按100%基本保险金额赔付。此外,针对重大疾病中的“ 恶性肿瘤一重度”,如若达到约定条件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以周全的保险守护防范未知的健康风险!
3、灵活有加-轻症中症灵活选
本产品在120种重疾保障之外,设计了40种轻症疾病保障和20种中症疾病保障可选保险责任,方便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灵活选择投保!
4、关爱有加-豁免责任享无忧
在可选保险责任基础上,本产品的被保险人还能享受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一种或多种)豁免保险费,安心投保后顾无忧!
5、呵护有加-全残身故有尊严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生命终末期状态,公司将按照如下约定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或生命终末期保险金:
1.身故保险金/生命终末期保险金:
①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给付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
②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2.全残保险金: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6、感恩有加-客户服务享升级
针对本产品的客户,特别推出客户服务升级计划,尊享公司更多优质服务项目!
7、温暖有加-人保护航爱加倍
健康无价,风险无常,中国人保寿险关爱健康、心系未来,以温暖嘉倍的守护用心服务每一位客户!
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 30周岁)同时投保人保寿险温暖嘉倍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注:等待期内的保单利益详见保险合同条款。
人保寿险温暖嘉倍重疾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生命终末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种和一次为限,给付其中.一种后,本合同终止,我们只对其中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最早的承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指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全残、生命终末期状态确诊或身故的时间。
以上就是对人保温暖嘉倍重疾险的测评,如有任何疑问,或者对产品有兴趣,想要购买的话,可以点击“在线咨询”或是“免费获取方案”来获取投保渠道,我们会有专业人士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