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建筑生产企业买啥保险?建工意外险、雇主险、安责险的区别?建筑工地是风险发生的集中地,施工人员因工伤伤亡时,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和项目班组包工头承担巨大的风险,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
面对员工伤亡的风险,有三种商业保险解决,分别是:
01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建工意外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建设施工区域内施工、检查工作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支出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安全生产保险。
02建筑施工企业雇员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雇员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建筑雇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的最大功能即是转移企业雇主的事故赔偿责任风险,同时对员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0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国家应急管理部规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责险,部分省份住建厅也修订了《实施办法》,强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强制投保安责险,例如陕西省、广东省。
安责险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动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集合了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优势特点,一方面其保障作用更加全面显著,如安责险覆盖建设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类服务,以及其实行“无过失”原则,对一般商业险种规定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免责条款剔除;另一方面,安责险能够代替建企或实际承建人负责相应补偿赔偿,发挥分散用人风险作用。
建工意外险、雇主险、安责险的区别?
建工意外险
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造价或面积报价,赔付伤者本人或受益人(可书面授权企业或其他个人),评残标准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而且重要的是不记名。
建工雇主险
以确定人数和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造价报价,赔付被保险人(企业单位),评残标准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安责险
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造价报价,赔付被保险人(企业单位),评残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今天介绍的三种商业保险,多数为建筑企业实际都会遇到的必要险种,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打底商业保险,不要为了省钱,放弃防范危险,因为即便是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也避免不了时刻出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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