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8年11月。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宣布,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银监会和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保险和银行是金融的两大支柱行业,银行和保险似乎一直是“亲密恋人”,以往我们存钱、贷款去银行,买保险或者理赔去保险公司,现在终于走到了一起,正式成为了一家人了。
这意味着350万银行业从业者和800万保险业从业者将受到银保监会的统一监管。
银保监会发布公告,明确了2021年8大工作重点。
1、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
全力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
积极探索促进科技创新的各种金融服务。
持续促进扩大内需。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信托。
加强外贸领域综合金融服务。
稳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2、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效能
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贷投放力度。
推动发展养老、健康、责任、巨灾等保险。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严格落实房贷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企融资管理规定。
继续做好不良资产处置。
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
完善重大案件风险和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机制。
加大对非法金融以及“无照驾驶”打击力度。
积极防范外部风险冲击。
4、大力规范整治重点业务
对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的新形式新变种露头就打。
对理财存量资产处置不力的机构加大监管力度。
深入整治保险市场乱象。
大力整治名实不符金融产品。
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债券市场改革。
5、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
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主体一视同仁。
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活动的监管。
坚决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无序扩张野蛮生长。
6、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持续改革优化银行保险机构体系。
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
有序推进省联社改革试点。
推进村镇银行改革化险和兼并重组。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巩固车险改革,持续深化意健险改革,推进险资运用市场化改革和保险营销体制转型变革。
7、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落实股东承诺制。
加强股东穿透审查,依法规范大股东行为,持续清理违法违规股东,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常态化公开披露机制。
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建设和系统建设。
提升董事监事履职能力,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规则。
大力倡导合规文化建设。
8、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提高严格执法能力,对重大风险和重大案件,做到执法必严、过罚相当。
提高全流程监管能力,强化事前预警和早期介入,强化事中干预,完善事后风险处置机制。
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和科技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