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号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一条重磅消息:《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文件还规定老版重疾险产品过渡期到2021年1月31日,意思就是所有老产品在这个日期之前都会下线停售,换成新产品销售,但已经买完的老产品不受影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从2020年年底开始,买重疾险到底是现在买老版的还是2月1号以后买新版的话题就一直没消停过。
在新产品要来、老产品纷纷下架这样的交替之际,大家讨论得最多也很纠结的是:新旧产品,到底买哪个划算?
纠结的理由,无非就是因为新旧重疾定义理赔上各有利弊,“鱼与熊掌难以得兼”,就陷入了选择恐惧中。其实大家不用纠结的,因为面对新旧规范交替,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重大疾病择优理赔方案”,这是什么意思呢?
择优理赔,是指投保的旧重疾险产品,在特定时间段内(11月5日之后)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在理赔时,2007版旧标准和2020版新标准,哪个标准对自己更有利,就选哪一个。
可以看出,择优理赔是更人性化的设计,现在买旧重疾险的产品,理赔标准有两个可以任选,当然也最有利。2021年2月以后买的新重疾产品,只能用于2020版新标准。
两个版本理赔标准,各有利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可谓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择优理赔这种人性化的设计,旧版本就更值得下手了,尤其对于那些一点保障都没有的人,就相当于给了自己一个“选择权”,未来可以“择优”。
举个例子:张三投保了旧版重疾100万,发生1期甲状腺癌或前列腺癌,按旧规,属于重疾,赔100万;按新规,属于轻症,最多赔30万。新旧标准你可以自由选择,但我想没人会觉得多赔钱扎手吧。
但是,如果在明年2月1日后买的新产品,万一得了I期甲状腺癌,就不能反过来按旧版定义来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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