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2020版重疾定义)。自2021年2月1日起,所有产品都要求符合新版重疾定义。新老产品交替,购买老产品会受影响吗?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发布后,泰康人寿为切实保护客户权益,第一时间推出了重大疾病择优理赔方案。
2020年11月5日起,针对采用2007版重疾定义销售的老产品,可以择优选取2007版/2020版重疾定义中相对应的疾病定义作为客户赔付依据。除疾病定义择优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保持不变。
择优理赔方案详情
1、对于投保采用2007版重疾定义[注1]的“尊享系列”等报销型医疗险产品客户,自2020年11月5日以后,申请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可以择优选取2007版/2020版重疾定义中相对应的疾病定义作为客户赔付依据。
2、如客户选择2020版重疾定义,除原保险合同的该疾病定义外,公司在处理该次理赔申请时所依据的原保险合同的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3、如客户存在多次理赔,同一种重大疾病出险的,应按同一种重大疾病释义进行理赔审核。
注1:2007版重疾定义指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以泰康乐惠健康2020重大疾病保险为例:
择优理赔产品清单?
本方案适用于采用2007版重疾定义的产品,其中部分产品清单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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