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康康立方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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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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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康康立方出自君康人寿,虽然这是一个相对小众的保险公司,但是绝对不是骗人的,那么投保这款产品之后什么情况下不赔呢?

君康康立方是骗人的吗

肯定不是!君康人寿虽然比不上平安、国寿这样的保险巨头,但是也是正规的保险公司,2006年成立,至今也有13年的历史,是一家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62.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

君康康立方是由君康人寿刚刚上市的一款重疾险,提供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以及疾病终末期责任,同时享受被保人轻症、中症和重疾三重保费豁免,其中重疾多次给付不分组以及高发重疾多次给付是它最大的亮点,保障十分全面,因此不会存在骗人的情况。

君康康立方

君康康立方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罹患轻症、中症、重大疾病或身故、全残、达到疾病终末期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者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终止,如果投保人选择的是一次性交付的交费方式,保险公司向除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投保人选择的是分期交付的交费方式,且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除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8)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至第(8)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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