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答复!2018年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沃保整理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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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基金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统称职工)都会参加生育保险。每月一交的生育险,体现价值就在于生产的那一刻。那么2018年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呢?

本文章更新于2018年03月07日,以下数据依据网络及各省市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成都市网友咨询内容:

男方怎么报销生育保险,需要那些资料,女方是成都金堂户口,具体可以报销多少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答复:

您好,根据成都市政策规定,通过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人员,男方需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女方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没有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生育待遇,且女方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保险待遇应在小孩出生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由用人单位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报销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男职工生育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 产或流产的5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用人单位凭打印且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以及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出院证明(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配偶情况说明,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拨付。若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拨打参保地12333详细咨询。

重庆市网友咨询内容:

由于我的妻子是农村户口,没有工作,故没交社保,但我从2017年3月份起开始交了重庆的职工社保(2013年-2014年底这段时间交过重庆职工社保,但2015年到2017年2月交的深圳社保),我妻子的预产期是2018年4月,请问这种情况,我妻子生育能用我的生育险吗?能报销多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到哪里去办理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回复:

您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本法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这里所说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主要是指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本条中的“国家规定”,主要政策有:1.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妇女,其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妇女,其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3.中西部地区分娩补助计划。故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未就业配偶是无法享受男方生育保险待遇的。

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27号)待遇管理第八条孕产妇待遇支付标准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发生的费用,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对参加居民医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具备剖宫产指征的孕产妇,在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4〕167号)规定实行单病种定额结算;在未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普通住院结算。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发住院剖宫产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算支付。

感谢您的来信。

石家庄市网友咨询内容:

我是铁道大学研三学生,在学校入了三年的社保,卡在学校还没有拿到手。我想问问我现在怀孕了,马上生产,如果住院的话需要社保卡吗,住院生产在可以报销的范围内吗,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官方回复:

您好!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直接结算,(一)自然分娩2000元; (二)难产2500元; (三)剖宫产3500元;感谢咨询!

上海市网友咨询内容:

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回复:

2016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为:

(1)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

(3)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深圳市网友咨询内容: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有哪些?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回复: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济南市网友咨询内容: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内容及标准?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方回复:

一、生育保险待遇内容及定额医疗费待遇标准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2200元; 3、 阴式手术产的2700元; 4、 剖宫产的4600元。

(三)生育补助金。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且生育时符合济政字(2007)64号文件第三项第三款规定的,按照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前款享受50%生育补助金的规定。

二、生育医疗费用新标准执行时间:2016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以及符合享受补助金待遇的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2016年6月1日前生育的女职工以及符合享受补助金待遇的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原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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