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节节高」年金保险(分红型)B
个人
投保范围
18-57周岁
投保年龄
至100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理财产品,包含生存金、祝寿金及分红金的领取,具有高额身价保障
产品描述

 *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产品特点

即期领年金,长期有保证,资产稳健,收益节节高

今年投,明年领,利年年,节节高
首个保单周年日即可领取相当于保额注1的10%的生存金注1至60周岁前;被保险人60周岁起,领取额升至保额的15%,直至9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1:“保额”即“保险金额”;“生存金”即“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给付以被保险人生存为前提,并在相应保单周年日给付),以下均以此简称表述

人增寿,利增值,祝寿金注2,节节高
被保险人60周岁可获得相当于保额的10%的祝寿金;70、80周岁可获得相当于保额的20%的祝寿金;90、100周岁可获得相当于保额的30%的祝寿金。
2:祝寿金的给付以被保险人生存至相应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为给付前提。

年金、分红可生息,储存申领可随心,特别分红节节高
可以选择将每年的生存金及现金红利保留在账户内不断累积生息,在需要时可以随时申领,资金运用更灵活。另外,在被保险人100岁大寿的合同满期日,还将额外获得特别红利注3
3:特别红利将在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后的保单周年日支付;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满10个保单周年日后身故,也可获得特别红利。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敌,我们将按下列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①已缴的合同标准保险费-已领取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 ②身故当时合同的现全价值。
祝寿金 在合同约定的如下保单周年日,若生存,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祝寿金 : 届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合同保险金额x 10%; 届满7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合同保险金额x 20%; 届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合同保险金额x 20%; 届满9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合同保险金额x 30%; 届满拥100周岁的保单满期日,合同保险金额x 30%。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60周岁以前,若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主合同满期日前,若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保险案例

王先生35岁,年轻有为,事业家庭两得意。为了提前为退休后的生活所需做好准备,他为自己投保了100万保额的信诚「节节高」年金保险(分红型),王先生选择缴费5年的年缴方式,年缴保费1,275,270元,累计缴纳保费6,376,350元,他可享有以下保障: 

 

1、生存金: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王先生60周岁前,每年可领取生存金100,000元,60周岁开始至99周岁每年可领取生存金150,000元;

2、祝寿金:王先生60周岁可额外领取祝寿金100,000元,70周岁和80周岁可分别额外领取祝寿金200,000元,90周岁和100周岁可分别额外领取祝寿金300,000元;
3、身故保障:按(已缴纳标准保险费注4—已领取生存金和祝寿金)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4、红利:王先生还将享有现金红利,红利可储存生息或抵缴保费,若王先生生存至保单满期,累积现金红利值为11,468,412元(按中等红利演示),保单满期我们还将给付特别红利6,205,700元(按中等红利演示)。 

 

保单满期共计可获得利益=中等累积现金红利+中等特别红利+各期祝寿金+累积生存金=41,990,553元注5(其中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利益演示:

注:
4、标准年缴保费不包括因被保险人实际情况而加费的部分。
5、该数据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保单满期计算所得。
6、上表的红利示例包括当年现金红利、累积现金红利和特别红利三部分,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7、现金价值是扣除了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后的值。上表中的现金价值为保单年度末的值,若退保发生在保单年度其他时点,则现金价值需相应调整为退保当时的值。若保单满期或发生身故理赔,则现金价值为零。
8、累积生存保险金和累积现金红利是在假设您将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和现金红利存放于公司的前提下,按一定假设利率累积而得。上表的累积生存保险金和累积现金红利数据是本公司对未来利率的假设计算所得,实际所采用的利率以信诚人寿在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的利率为准。
9、在合同有效期内,且自合同满10个保单周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生存至合同保险期届满,您的保险合同可享有特别红利,您的保险合同只享有一次特别红利。

投保须知

缴费期间:3/5/10年缴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本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


谁能保
18-59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60周岁前

保险金额×10%

(每年领取一次)

含60周岁至期满前

保险金额×15%

(每年领取一次)

祝寿金 60周岁

保险金额×10%

(领取一次)

70周岁

保险金额×20%

(领取一次)

80周岁

保险金额×20%

(领取一次)

90周岁

保险金额×30%

(领取一次)

100周岁

保险金额×30%

(领取一次)

身故 (已交保费-已领取生存金-已领取祝寿金)或保单现金价值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信诚「节节高」年金保险(分红型)B条款

多少钱

王先生35岁,年轻有为,事业家庭两得意。为了提前为退休后的生活所需做好准备,他为自己投保了100万保额的信诚「节节高」年金保险(分红型),王先生选择缴费5年的年缴方式,年缴保费1,275,270元,累计缴纳保费6,376,350元,保险期间至100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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