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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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第 5 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本合同保单满期日止(不含保单满期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的 3%给付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满期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累计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