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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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如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 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①合同标准年缴保费+合同年缴保费)x合同已缴费年期数; ②合同的保险金额; ③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如果在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给付后合同效办终止:合同已缴费×已缴费年期数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合同满期日前若生存至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以下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年激保费x1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有条款中所列的重大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最高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 |
小张,25岁,刚刚踏出大学校门两年。他对自己的未来踌躇满志,开始着手筹备创业金,以便将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与此同时,小张亦考虑到成家立业后,身体安康才是人生及家庭最大的财富,需要未雨绸缪,为自己与挚爱安排保障。为此,小张用前两年攒下的存款投保了信诚的「康赢年年」并选择了保额130,435元,保障期20年,缴费期10年,年缴保费30,000元,共缴保费300,000元的计划。
备注:
1、假定小张的保单在投保时选定现金红利的领取方式为储存生息。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杭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主合同效力终正;发生上述第雌)种情形时,我们将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主合同效力终止。
主险-信诚「康赢年年」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已交费年期数)或保单现金价值 |
已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已交费年期数)或保险金额或保单现金价值 | |
生存金 |
已交保费×10%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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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 已交保费×已交费年期数 |
附加险-信诚附加「康赢年年」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满30天不满1周岁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30% |
满1周岁不满2周岁 | 保险金额×60% | ||
满2周岁及以上 | 保险金额 |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患遗传性疾病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小张,25岁,考虑到成家立业后,身体安康才是人生及家庭最大的财富,需要未雨绸缪,为自己与挚爱安排保障。为此,小张用前两年攒下的存款投保了信诚的「康赢年年」并选择了保额130,435元,保障期20年,缴费期10年,年缴保费30,000元,共缴保费300,000元的计划。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