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金满屋」两全分红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保险期间可约定,包含生存金、满期金及分红金的领取,具有高额身价保障
产品描述

信诚人寿全新推出——信诚「金满屋」两全分红保险,保您资金稳健,还有分红机会,为您筹划子女教育金、创业金、养老金等多种人生大计准备金,助您金银满屋!


产品特点

▼多重红利

▼超额保障

▼两次奖励

▼一次缴费

▼稳定获利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16%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 若在合同生效后的第3、5个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将在保单年度按合同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在合同满期日生存,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保险案例

深谙理财之道的金先生,30岁,选择了信诚「金满屋」两全分红保险,一次性交付10万元保费,金先生投保的8年间,一直选择储存生息的生存金领取方式,金先生最终的利益演示如下:

*累积忠诚奖金18,016元

*满期保险金100,000元

*每年派送现金红利、满期给付特别红利

*安享116,000元身故保障

*手持寰宇卡,享有24小时全球紧急支援贵宾服务

 

备注:

1、现金红利、特别红利是非保证的,其发放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自签收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如您在犹豫期内申请退保,我们将会在扣除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缴的全部保险费。

3、上述案例的储存生息忠诚奖金演示使用的是假设利率,实际忠诚奖金储存生息所采用的利率以信诚人寿在每月第一个营业日确定的利率为准。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身故;


2.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主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将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想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主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须知

 

被保险人年龄

30天-60周岁

最低保费

最低10,000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追加投保

缴费方式

趸缴

保障期

8年

谁能保
0-6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保险金额×116%
生存金

保险金额×8%

(保单生效第3年和第5年各领取一次)

满期金 保险金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信诚「金满屋」两全分红保险条款

多少钱

深谙理财之道的金先生,30岁,选择了信诚「金满屋」两全分红保险,一次性交付10万元保费,金先生投保的8年间,一直选择储存生息的生存金领取方式,保险金额10万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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