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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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受理理赔申请当中的投资单位结算您的保单账户值,并按下述情形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所交保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保单账户值后的余额;2.101%d 保单账户值。 |
意外身故和全残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事故起180天内身故或残疾的我们按等值于保单账户值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与受益人。 |
满期保险金 | 若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满期当日的投资单位价格结算保单账户值于受益人。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已交保费-已领取保单账户值)或(保单账户值×101%) |
意外身故或残疾 | 保单账户值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值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自伤、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违法乱纪等行为;细菌或病毒感染;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因精神科疾病而导致的;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信诚「金御双全」投资连结保险B款,选择100%成长先锋投资账户,保险期间 40 年,一次性交保险费1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