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本保险分为冷藏险和冷藏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冷藏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或由于冷藏机器停止工作连续达二十四小时以上所造成的腐败或损失。
2.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4.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5.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6.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冷藏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冷藏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腐败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