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鸿运年年年金保险(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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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0-55周岁
投保年龄
至80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年金理财产品,年年有钱领,60周岁后年金领取金额翻倍,承担身故和满期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寿保险金  

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1次祝寿保险金。 

 

(三)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祝寿保险金 至年满60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生存且本合同仍 然有效,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1次祝寿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在每个保单周 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身故保险金 若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 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在年满8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 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将于 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合同所列保险责任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55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行为、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酒驾、无证驾驶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珠江鸿运年年年金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基本保额×10%

(保单生效起至59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祝寿金

基本保额×60%

(60周岁领取一次)

养老金

基本保额×20%

(61周岁起至79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身故
已交保费
满期金
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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