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鸿运年年年金保险计划是一款产品组合,包含主险《珠江鸿运年年年金保险》与附加险《珠江附加智赢两全保险(万能型)》构成。
一、主险《珠江鸿运年年年金保险》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2、祝寿保险金
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1次祝寿保险金。
3、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附加险《珠江附加智赢两全保险(万能型)》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本附加合同的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附加合同终止。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当时本附加合同的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保证利率:
本附加合同保单个人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2.5%。
初始费用:
从主合同转入的红利、生存类保险金不收取初始费用。投保人每次交纳的追加保险费,本公司按追加保险费最高不超过3%的比例收取初始费用。追加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
珠江人寿鸿运年年年金保险计划投保条件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投保要求:出生满30天(含)至55周岁(含)
案例分析
朱先生,今年30岁,有一个可爱的儿子朱小宝0岁,为了更好地做好家庭的财富规划,朱先生选择了鸿运年年年金计划,保额13万,并附加智赢两全保险(万能型)及保费豁免,每年缴保费49645元,共10年。
1、朱小宝从1周岁开始每年都有生日祝贺金,保额的10%,13000元/年,共767000元;
2、朱小宝60周岁,获得保额的60%,78000元;
3、朱小宝从61岁-79岁每年都收到养老补充金,保额的20%,26000元/年,共494000元;
4、朱小宝80周岁,收到满期金493650元。
5、若朱先生一直未领取年金,则年金会自动进入万能账户进行二次增值,在80周岁时,按中档结算利率,保单价值将达到10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