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在旅行过程中,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治疗, 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天数向被保险人给付补 偿金。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180天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 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天,则 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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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旅行过程中,如果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治疗, 我们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天数向被保险人给付补 偿金。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180天为限。若因同一 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天,则 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 施;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 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5)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牙齿修复、牙齿整形、视力矫正、保健理疗、变性、美容及药 物过敏;
(8)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 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9)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游离型椎间盘 等类型),妊娠、异位妊娠、流产、分娩;
(10)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 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 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 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 攀登海拔 3500 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 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 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11)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先天性疾病、保健理疗、细菌、病毒感染、椎间盘突出症、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参加高风险运动、感染艾滋病病毒、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住院津贴 | 实际住院天数×基本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