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周年时仍生存,我们将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满期(以较早者为准)。
生存保险金 =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保险单周年日对应的生存保险金系数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值,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已支付本合同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将给付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值,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已支付合同保险费; (2)合同在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满期金 |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已支付的合同保险费给付满期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起每满1周年时仍生存,我们将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身故或 合同满期(以较早者为准)。 生存保险金 =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保险单周年日对应的生存保险金系数 |
投保年龄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7天至70周岁。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
保什么 | 保多少 |
生存金 |
基本保额×保险单周年日对应的生存金系数 (每年领取一次) |
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满期金 | 已交保费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