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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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 |
选择年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养老年金。 选择月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4%给付养老年金。 |
祝寿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0、85、90、95、100、10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将分别于被保险人在年满80、85、90、95、100、105周岁后的首个对应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寿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您选择约定年龄领取养老年金,按如下约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按下列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之后身故,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