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团体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限
专属团体健康保障产品,三种保障计划可灵活选择,最多提供30种重疾赔付。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本产品旨在对罹患重大疾病的被保险人提供一次性保险金给付以备应急之需。该产品有三个计划可供选购,分别涵盖十种、二十种、三十种重大疾病。

保费低,保障高,一旦在手,大病无忧。

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并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在职成员均可参保,其符合条件的配偶及子女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保。

本产品提供24小时全球性保障。

保险责任
 
本产品共有三个保障计划:十种、二十种、三十种重大疾病。
当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包含在其选择的保障计划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10种重大疾病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7. 心脏瓣膜手术
8. 严重帕金森病
9. 主动脉手术
10. 慢性肺功能衰竭

 
20种重大疾病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7.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根据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的不同将提供 3 个计划,分别为保障 10 种重大疾 病计划、保障 20 种重大疾病计划和保障 30 种重大疾病计划。每个计划所保障的重大疾病种 类分别如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所示。投保人在投保时需与本公司约定所选择的保障计划 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自参加合同之日起 30 天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 一项包含在其选择的保障计划内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重 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的,将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给付后,保险责任随即终止。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责任免除

在被保险人的个人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 态或进行手术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遗传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中意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不承担责任

约定保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产品,疾病有30天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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