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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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责任 | 对于已婚女性,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所发生的,且符合当地政府制订的职工生育保 险实施细则规定的支付范围内的下列生育医疗费用,我们按约定方式进行赔付: (1)孕产期检查费、药品费和治疗费; (2)分娩时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3)流产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用; (4)因妊娠、分娩、流产或终止妊娠所引起的并发症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5)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其它合理生育医疗费用。 |
公共保额保险责任 | 对于公共保额适用的保险责任,若累计赔付保险金额超过该项责任约定的最高赔付限额,经投 保人同意,我们可按照公共保额适用保险责任的约定赔付公共保额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以约定的公共保额限额为限。 |
牙科医疗保险责任 | 对于由以下原因导致的牙科门(急)诊费用,我们按约定的赔付方式进行赔付: (1)龋病、牙髓病、牙隐裂所引起的补牙、牙髓治疗、拔牙、阻生齿治疗; (2)牙周组织疾病,如牙周炎、牙龈炎、根周炎等治疗; (3)合同双方约定的其它牙科治疗。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申请赔付的上述医疗费用应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范围。 |
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在医院接受门诊、急诊治疗,对于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 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等相关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及和我们 约定的其它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按约定的赔付方式进行赔付。 |
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 若自参加合同起 30 天内,对于非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出现的疾病或症状所导致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续保除外),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这 30 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住院或门诊特定项目、续保无等待期限制。 |
一、投保资格
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职业工会等合法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符合参保资格的团体成员及其家属投保本合同。
二、参保资格
参加本合同的被保险人须是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并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在职成员,或其它本公司认可的成员。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配偶,以及年龄在出生满30天到18周岁(若子女为全日制学生则可延长至23周岁)以下的子女也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
本公司对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负赔偿责任,但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1. 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牙科医疗保险责任、生育医疗保险责任和公共保额保险责任,但保险计划中选择的保险责任除外;
2. 被保险人自参加本合同当日起之前的180天内,曾接受治疗、诊断、会诊或服用处方药物的疾病,病症或伤害(续保除外);
3.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性传播疾病、蛋白粒子病(包括疯牛病等)、性功能异常、不孕不育;
4. 下列药品或诊疗项目:
(1)任何免疫疫苗及调节性功能的药品;
(2)节育、避孕、辅助生育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受精、应用促排卵药、胚胎移植或配子输卵管移植)及应用辅助生育技术后发生的异位妊娠;
(3)戒毒、戒酒、戒烟、疗养、整容、美容、变性、包皮环切、视力矫正,被保险人献血、捐赠骨髓或任何人体器官、组织。
5. 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6.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7.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8. 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9.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
10. 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
跳伞、空中飞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11.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
12. 在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接受治疗(突发急性病住院除外)。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 (突发急性病在中国境外及港澳台住院,领取实际费用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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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 | 普通门、急诊医疗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 |
牙科医疗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 | |
生育费用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 |
注:此产品为医疗产品有3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节育、避孕、戒毒、戒酒、未遵医嘱、患遗传性疾病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在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接受治疗;投保前180天内疾病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