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青春四宝两全保险
个人、少儿
投保范围
0-12周岁
投保年龄
至65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保障至65周岁,包含教育金、创业金及置业金的领取,具有高额身价保障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12周岁。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止,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置业保险金 若在年满 3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置业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若在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我们将给付直至身故时累计已交合同保险费的100%; (2)若在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且身故时在3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之前,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70%扣除已支付的生存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3)若在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70%扣除已支付的生存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教育保险金 若被在年满 18、19、20、21、22、23 和 24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教育保险金。
创业保险金 若在年满 2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创业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12周岁/专属少儿投保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教育金

基本保额×10%

(18周岁至24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创业金

基本保额

(25周岁时领取一次)

置业金

基本保额×200%

(30周岁时领取一次)

身故 未满18周岁 已交保费
含18周岁至30周岁 基本保额×370%-已领取生存金
含30周岁后 基本保额×570%-已领取生存金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中意青春四宝两全保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02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